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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开发前期手续流程有哪些?

所属分类:公司动态    发布时间: 2020-11-10   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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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首先应到国土局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。


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,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。


2、选址定点阶段。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:


(1)、发改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。


(2)、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。


(3)、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。


(4)、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(表)。


(5)、文化局、地震局、园林局、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。



(6)、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。


3、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,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:


(1)、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。


(2)、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。


(3)、公安消防支队、公安交警支队、教育局、水利局、城管局、环保局、园林局、文化局(项目如涉及)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。


(4)、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,核发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。


(5)、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。


4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,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:


(1)、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。


(2)、消防局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。


(3)、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。


(4)、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。


(5)、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。


(6)、市政部门、环保局、卫生局、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。


(7)、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,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。


(8)、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,根据业主单位意见,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。


(9)、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《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》,发放《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》。


5、规划单体审查阶段,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:


(1)、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。


(2)、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。


(3)、建委、市政部门、园林局、环保局、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。


(4)、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,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,核发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。


6、施工报建阶段,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:


(1)、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。


(2)、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,确定施工队伍。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队伍,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。并取得中标通知书。


(3)、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,核发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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